刚刚开始他只是在轻,而后便伸出粉
的
尖绕着指肚来回转动。晶莹的津
染遍亮白的指甲,颗粒感十足的小
在她的指
来回穿梭,像被电打似的快感极速窜过温曼
上的每个细胞。
微小的电通过他的鼻息从
边传来,不可言说的凌辱
瞬间被这个男人挑起。
温曼毕竟是个新手,表面装得再淡定,内心也是一阵阵发紧。书上的内容都变成符号在眼前乱飞。她强迫自己定神,垂眼审视壮的男人,观察他蹭
的小动作。他的耳廓沾着艳粉色,被热气熏过的脸碰着光
的
缘,好像要把浴室的水汽都贴到她
上。
的
发撩过
肤,似碰未碰。
对,就是好奇。
足从拖鞋里完全暴
出来,她伸出右脚,毫不犹豫地将脚趾抵在男人嫣红的薄
上,眼睛眯起,“
。”
这句话让他当场愣住,目光瞟向藏在拖鞋内的脚面,那里的肌肤很光,莹白如玉,脚踝也很漂亮,骨肉匀称,像是件上好的瓷白艺术品。
“沈博书,我现在给你个机会。”她像是克制得紧,一个字一个字的清晰吐出,“我问你,你要不要我的脚?”
阵短促的窸窣后,一条人形犬就膝行着进了屋。他缓缓地向她的脚边靠近。而那个少女此刻正坐在桌旁,气定神闲的看书,好像本不在意脚下有个光着
子的男人。
“……这可是你自己选的。”她周的气势骤然一变,下颚挑起,居高临下地睨着他,“小狗狗,你没机会后悔了。”
之前不知第几任的主子用篮球鞋踩着他的
,一脸淫笑地要他给他
鞋时,他就起
把人揍了一顿。俩人的结局当然是不欢而散。
这句话,沈博书没有说谎。他确实没有别人脚的习惯,更别谈什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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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沈博书为什么会答应温曼的要求,原因用两个字足以概括:好奇。
温曼将坐着的旋转椅换了个方向,与沈博书面对面,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下。只
过一次的
还半
着,
厚的
像是惧怕迎接她目光似的微垂。
没有指令,沈博书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想要开口,又怕惹恼了她,就侧着脸凑近她晃动的小
,撒
似的蹭了蹭。
“主人,我可以。”不等她说完,沈博书就点肯定,“是主人的话,我愿意。哈迪斯没有什么伺候主人的经验,如果表现不好……”他又咽了口唾沫,“贱狗会努力的。”
男人跪在自己脚边为自己服务的画面让温曼的征服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足尖的舒服更令她仰起
。在视觉和
觉的双重
他能肯定自己没有恋足癖,却也多多少少听说过这类爱好。他就是单纯的想知,
别人的脚是什么感觉?会不会爽?
这种隐约的兴趣在看到温曼赏心悦目的脚踝时立即显出来。既然要尝试,为什么不选个合眼缘的?更何况,除了第一次见面,他已经很少见温曼脸红了。主人莫名害羞的样子,总能给他一种微妙的兴奋感。
沈博书的呼立刻加重,
张开,轻轻地将大拇指
了进去。
舐脚趾的感觉并不如他想象的那般恶心,准确的来说,他甚至连一丝厌恶也没有。当沈博书意识到这点后,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我不喜欢强迫别人的事,所以我给你选择的权利。”她的脸有些红,小
往后退了退,“你可以拒绝我。我知
,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